10 月 9 日晚上七点,宁南县图书馆联合县政协、县作家协会共同开展“幸福宁南・书香暖城”系列公益讲座之《离婚那些事》。本次讲座由宁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、宁南县作家协会会员、宁南县书法家协会会员陈建老师担任主讲,吸引了众多关注婚姻法律问题、关心家庭权益保护的读者参与,助力大家在轻松氛围中掌握离婚相关法律知识,提升依法维护自身及家庭权益的能力。

讲座伊始,陈老师以幽默的自我介绍打破法律讲座的严肃感,提及本想交流文学却因未出版小说集、未获“茅盾文学奖”而转而讲解法律知识,既拉近与现场听众的距离,又巧妙点明本次讲座主题。随后,陈老师先梳理婚姻与恋爱的联系与区别,强调婚姻的法律约束力、家庭责任属性及受法律保护的特性,同时阐释婚姻的本质是物质化大生产下的人口再生产,是人类繁衍生息和社会完整的需要,让大家对婚姻有更理性的认知,进而引出“结婚自由,离婚也自由”的理念,但也提醒大家婚姻非儿戏,做出离婚决定前需慎重。

在核心内容讲解环节,陈老师围绕“啥情况算‘感情彻底没了’”“离婚后孩子跟谁过”“婚前爸妈买的房,离婚时咋算”三大关键问题展开。针对“感情彻底没了”的认定,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 1079 条,详细列举一方出轨(重婚、与他人同居)、家暴虐待遗弃家人、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2 年、一方患严重精神疾病等情形,并通过“隔壁老王重婚”“小李家暴妻子” 等生动案例,让大家清晰理解法律上感情破裂的具体标准,同时解答“如何证明对方出轨同居”“遭遇家暴怎样保留证据”等常见问题。

谈及 “离婚后孩子跟谁过”,陈老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明确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“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”,并按孩子年龄阶段分别说明判定方式:两岁以下宝宝一般跟妈妈,特殊情况除外;2-8 岁孩子需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、陪伴时间、教育背景等;8 岁以上孩子则尊重其自身意愿,还介绍了爸妈条件相当情况下的轮流抚养模式。同时,针对 “收入低是否一定争取不到抚养权”“孩子愿跟自己但对方不同意怎么办”等疑问进行解答,消除大家的认知误区。
在“婚前爸妈买的房离婚时咋算”部分,陈法老师结合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<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>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(一)》相关条款,分“爸妈全款买房只写自己孩子名字”“爸妈付首付写自己孩子名字、婚后共同还贷”“爸妈买房写小两口两人名字”三种情况,通过“小明婚前父母全款买房”“小李婚前父母付首付、婚后共同还贷”等案例,清晰讲解不同情形下房产的归属与分割规则,还解答了“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如何分割”“婚后一方父母帮忙还房贷算谁的”等问题,同时补充说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。

讲座尾声,陈老师对本次内容进行回顾总结,并给出实用建议:能协商解决离婚问题就优先选择协议离婚,减少对双方及孩子的伤害;若无法和平解决,要借助法律武器,可咨询专业律师,收集好相关证据,冷静应对,始终将自己和孩子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。
此次《离婚那些事》公益讲座,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案例与讲解,既为关注婚姻法律问题的读者提供了专业法律指引,又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,为“幸福宁南・书香暖城”系列公益讲座赋予实用的法律内涵,助力营造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,为建设和谐宁南、法治宁南贡献力量。
